一、在本市范围内转换工作单位:
参保人在本市范围内转换工作单位的,本人不用办理任何转移手续,过到新单位后,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保险关系直接转移。
二、在广东省范围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已参保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办理跨市转移。但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储存额。
三、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1、转移条件: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户籍所在地为东莞市的且已经在我市参保的;
经组织批准调动且已经在东莞市参保的;
参保人的待遇领取地为东莞市的;
2、转移内容: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个人帐户储存额以及1998年1月后按个人缴费工资的12%计算的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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