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银集镇农技中心工作人员来电:我镇制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应承担的比例不合理,按有关规定,个人应分别承担工资总额的4%和2%,而我们现在个人分别承担20.2%和5.5%。这样,我们每人每年要多负担3000多元。我们多次找镇领导,问题没有解决。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