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火灾烧毁了王女士家的家具、电器,造成直接损失20余万元。事后让王女士后悔的是,当初为何没投保家庭财产险。所有的损失都要自己承担。家庭财产险,一般限于被保险人所居住的房屋以及其中的自有财产,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各种自然灾害、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界建筑物倒塌所致的损失,一般还会附加盗抢等保险责任。然而,这样一种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险种,却在市场上频频遇冷。家庭财产险买还是不买?究竟为何遇冷,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场火毁了我的家13日上午9时许,济宁城区某高档小区一栋18层的居民楼发生火灾。起火点是七楼王女士家的书房,先是冒起浓烟,后又发现明火。本来不算大的火,因楼内消防栓没水,加上小区内施工消防车无法进入,王女士和家人只好用脸盆接水灭火,耽误了最佳扑救时机,致火灾损失扩大。两个小时后,挖掘机破门为消防车开道,消防官兵到达起火点十几分钟后将火扑灭,幸无人员伤亡。据王女士介绍,书房被这场火烧得面目全非,屋内的东西已化为灰烬。客厅、卧室的家具、地面、墙面上蒙着一层厚厚的黑灰。据王女士介绍,这套房子是她一年前花了100多万元买的,这次火灾让她损失了20多万,遗憾的是,王女士并没有投保家庭财产险。
家庭财产险,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可赔偿因火灾、爆炸、雷击、冰雹、雪灾、洪水造成的损失。这份在危难时可降低家庭损失的保险,在大多数人眼里看来没必要。近日记者调查济宁多家保险公司发现,家庭财产险销售遇冷,一家保险公司竟3年没有卖出一份家庭财产险。记者还发现多数市民对该保险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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