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大病办法”出台前,今年3月1日,《佛山市顺德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伤病补充保险办法(试行)》已颁布,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大病保险按“区大病办法”规定执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顺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8.5万人,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也已逾66万。根据“市大病办法”第十三条“参保人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规定,目前顺德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参保人超过了144万。但据了解,目前顺德还未出现大病保险的受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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