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12周岁
保障期限:至22周岁
缴费期限:趸交
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21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共给付4次。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8%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至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的前一日身故,身故保险金为零,合同终止。
举例:王先生为儿子小王(0周岁)投保泰康宝贝成长年金保险(互联网),王先生为投保人,小王为被保人以及生存类保险受益人,妻子李女士为身故保险受益人。
一次性交费:10000元
交费期限:一次交清
基本保险金额:20160元
小王具体收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查看条款。
年金险的生存年金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在合同约定的时期仍生存,保险公司按条款给付的保险金,是以生存为条件给付的。若是被保险人死亡,那么,就不具备获得生存年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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