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家住信州区沙溪镇的梁女士来电反映,她的母亲今年刚好过了60岁生日,但其母亲一直未办理养老保险,不知是否可以补交。 就梁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信州区社保局了解。
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告知,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间为2011年7月1日。如果在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人员则不用补缴,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这名工作人员还告知,对于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可以补缴其制度实施时实际的年龄往前推算至其满45周岁时这段年限。
例如,梁女士2010年(这年为信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间)满55周岁,那么他能补缴45至55周岁这期间的10年金额,可以享受财政缴费补贴。从制度实施时起其需按年缴费,如果中断也允许补缴,但不享受财政缴费补贴。而对于制度实施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到其可以领取新农保养老待遇年龄(60周岁)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补缴,但不享受财政缴费补贴,补缴的年限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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