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保至106周岁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如图所示: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该日)前,被保险人每生存至其中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6周岁时所在保单年度结束时止,被保险人每生存至其中一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按合同约定的领取金额、领取频次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领取频次与领取日养老保险金的领取频次默认为按年领取,在合同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该日)前,您可以申请将养老保险金的领取频次变更为按月领取。若您选择按年领取养老保险金,每年按合同关于养老保险金的约定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合同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及其后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年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金额为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若您选择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每月按合同关于养老保险金的约定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合同的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及其后的月生效对应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1.866。
祝寿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生日当天)生存,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1)如果被保险人在达到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已交纳的保险费。
(2)如果被保险人在达到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及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为零。
泰康幸福延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提供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祝寿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等四项保障内容,其中,生存保险金是自合同生效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养老金约定领取年龄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而且,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可以分为按年领取或按月领取,可根据自己情况领取,保障期限久。
泰康幸福延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是由泰康养老承保的,泰康养老是泰康人寿旗下子公司,大公司,有保障。
泰康养老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资本50亿元,在全国设立了34家分公司,业务全面对接政府、企业、个人,为国家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泰康养老致力于为广大雇主和雇员提供企业/职业年金、团体寿险、团体意外险、团体及个人健康保险、团体及个人养老保险、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个人税延养老保险等一揽子 福利医养解决方案,致力成为新时代中国大民生工程核心骨干企业。
综合开说,泰康幸福延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是由泰康人寿承保的一款理财保险产品,保保障全面,当然可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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