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翟先生致电本报咨询,中断缴纳费用的人员该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解答如下。
原为企业职工,后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缴费的人员,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或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能力缴费的,都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这些人员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身份证、两张1寸免冠照片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保局办理;区属企业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
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