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社保基数调整已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但从日常的咨询电话中小编发现,还有很多人不清楚“社保基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纳尼,社保基数这么重要,居然还有这么多人不知道它是“谁”?
为此,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基数小课堂”系列,为大家揭开“社保基数”的神秘面纱~
今天,就先和大家伙唠唠,社保缴费基数到底是个啥~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社保缴纳人员在一个社会保障年度内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参保人缴纳社保费和享受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 社保基数的变动会直接牵动社保缴纳费用的变动,因为社保缴费的计算公式是: 每年社保基数的上下限是根据上年度统计局公布的省平均工资确定的:基数下限是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60%,基数上限是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300%。 2021年,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公布的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确定2021年浙江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3元、下限3957元。 企业职工 社保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为依据、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新入职员工以第一个月工资为依据,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其社保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封顶。 灵活就业人员 参照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区间内自行选择。 社保基数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2021年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0〕31号)要求,衢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周期与全省同步调整为 自然年度 ,即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 当年1月起 核定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 因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由所在参保单位结算。新基数启用时已离开本单位的中断人员、终止缴费人员(包括已转移人员、已进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人员)不启用新基数,不进行差额补收。(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基数差额补收部分统一于 11月 征收) 灵活就业 参保缴费人员、延缴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当年办理退休人员,本年度缴费基数高于3957元的,不作调整;本年度缴费基数低于3957元的,调整到3957元,并对2021年1至9月的缴费进行差额补收。(灵活就业人员基数差额补收部分统一于 12月 征收) 小王2020年11月以来为柯城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原社保缴费基数为3322元,新社保缴费基数启用后将调整为3957元,养老保险每月缴纳金额增加114.3元。
小王2021年12月养老保险应缴金额(正常应缴+补扣)为:
同为柯城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如已在2021年3月份办理退休,1-3月社保缴费基数为3322/月,12月养老保险将补收1-3月差额:114.3*3=342.9元。 小编温馨提醒:请参保人务必注意个人扣款账户余额是否充足,确保足额扣缴。
【来源:柯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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