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牵头草拟了《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征求意见稿》,普通门诊保障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符合医保规定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与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挂钩,级别越低,起付标准越低。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起付标准3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90元。每次就诊均执行起付标准,不累计计算。在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的情况下,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挂钩,级别越低,支付比例越高。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50%。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记者随机针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采访了昆明市民,有市民表示,以往职工医疗保险中的统筹基金只有在住院阶段才能使用,这是造成部分参保人员小病住院的重要原因,门诊费用全部由个人账户承担,也给很多参保人员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市民认为,如果征求意见稿得以实施,这些情况有望得到改善。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账户可支付职工家人的医药费用,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不少市民对此表示欢迎。
市民:“对于子女和父母来说就会很方便,也可以减省一定费用,我们觉得是很好的。”
不过也有市民提出了疑问。
市民:“以前只能为自己刷,现在是能为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这些来刷卡,比如说我并没有高血压,但是我为父母买了高血压的药,我的商业保险的保费里面,他在看既往病史的时候,会不会因为我买过这个药而增加,这是我的一个疑问。”
按照《征求意见稿》,《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将从2022年1月1日启动实施。市民如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2021年11月5号以前,通过邮件等形式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提出。
征集时间:2021年10月25日11月5日,征集方式:电子邮箱,ynybdybzc@ 163.com,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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