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有媒体报道了一件奇葩的事情。一位张先生去年7月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跃层房子,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面临192平米,包含一个不封闭的20平米露台,约定露台不计入产权面积。
然而今年9月份张先生接到收房通知时,却被告知产权面积是212平米,比合同增加了20平米,开发商要求补缴30万元的差价。张先生现场查看并进行图纸对比,原来,房屋实际面积并没有比原来增加,这多出来的面积只是开发商将原本规划的露台进行加盖封顶,并且在产权测量时,把封闭的露台也计入了房屋产权面积。
这让张先生感到很惊讶,因为这在购房合同中,以及之前和开发商单独签署的协议中,都明确约定露台不计入房屋面积。然而,如此遭遇也不止张先生自己,还有10户业主都是一样多出20平米左右的面积。
据悉,这些业主不同意交这部分钱,但是不交钱开发商就不给交房。业主也和开发商协商过,最后开发商同意减半处理,让这些业主再交15万块钱,但是业主觉得增加产权面积后,以后的采暖费、物业费、大修基金以及将来实施的房产税等等都要受到影响,认为这不是自己造成的原因,要求按合同条件交款交房。目前,双方仍然没有达成一致。
从这个报道中,我们可以得知,开发商擅自将不封闭的露台给计入业主的产权面积,这确实是违反了合同约定,是单方违约,明明合同约定好的不计入产权面积,怎么能够私自做主给业主计入呢?如果真想给业主计入产权面积,那确实是事先要和业主沟通,征得业主同意,签订后补充协议,才能进行相关操作。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自觉理亏,让步了一半的费用。但是业主说得确实有道理,这对业主以后的使用费用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还是不同意交钱。
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图纸规划本来就有的面积,只是不计入产权,但开发商却突然想多收钱,就把原本不封闭的露台进行封闭计入产权来收钱,这是业主不能接受的。如果是露台意外的面积多出来的,我想业主对实测面积按合同多退少补是应该的,谁也不会有不同意见,所以,从这个事情来讲,确实是开发商不诚信了,造成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和业主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每天都有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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