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死亡与意外险的关系,实际上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意外险不包括猝死的责任。
突然死亡,在生活中并非罕见的死亡原因,据统计,近十年来,我国每年约有100,000人死于车祸,约180万人死于突然死亡。许多平时身体健康的人,几个小时就无从得知。但是在保险中,对于突然死亡,不同险种的赔付并不相同。
首先看一下叫“意外”:意外一般指未预料到的事件,而在保险用语中,有专门针对它自己的定义: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
怎么会是突然死亡?WHO将猝死定义为: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病人,在意外的短期内,由于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突然死亡。
突然死亡,是机体自发改变而导致的死亡,约75%为心源性猝死,其余25%为呼吸系统、脑部疾病等。
尽管突然死亡也是一种无法预知的危险因素,但还是有证据证明,饮食、睡眠不规律的人越有可能猝死,脾气越暴躁的人越有可能猝死,心脏功能、血压异常的人更容易猝死…
尽管正常人也可能突然死亡,但猝死仍然可被视为自己“急症”,而非“意外”。
再次看一看突然死亡和意外险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意外险不包括猝死责任,因此,意外险并不包括猝死的责任。然而,有需求就有市场,市场上已经有包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基本上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
在保障类型上,猝死更多属于寿险责任。那么在我们经常出售的保险产品中,对于突然死亡怎么赔偿?
重疾:有保险可赔,没有就不赔。
医院医疗保险:如果突然死亡,在抢救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赔偿。
事故险别:一般险别是不赔钱的,包括突然死亡责任的可以赔偿。
固定人寿保险:可赔,要保证猝死,推荐人寿保险。
终生寿险:可以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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