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整洁的大院,老人们坐在院里聊天,五点半,他们有序走进食堂围桌,福利院工作人员端上可口的饭菜,老人们谈笑着开始他们的晚餐…近日,笔者来到凌云县社会福利院逻楼镇分院看到的场景。
“目前院内住有12名老人,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他们饮食和大院的卫生,保障老人住得舒服、吃得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逻楼镇民政办负责人赖胜辉如是说。
近年以来,凌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强化特殊群体救助保障,依托民政救助信息平台数据库,建立常态化对低收入人群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机制,切实落实民政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近年以来,凌云县城镇低保补助A、B、C类,农村低保A、B、C类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标准从原来的690元/人.月提高到8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标准从原来的4500元/人.年提高到5200元/人.年。
全县在享城乡低保6519户23850人。其中发放农村低保5760户22330人,城市低保759户1520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31690人次6121.01万元,其中农村低保累计发放217874人次5569.85万元,城市低保累计发放13816人次551.16万元。
凌云县坚持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城市供养生活标准从原来的900元/人.月提高到1040元/人.月;农村供养生活标准从原来的480元/人.月提高到560元/人.月。今年以来,特困供养对象718人,发放补贴431.04万元。
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的护理补贴进一步调整提升,有效解决患病供养对象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今年以来,特困护理对象114人,发放护理补贴 69.5358 万元;特困住院 16 人次,发放护理补助 2.278万元。
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审批工作。在各乡镇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今年以来,共审批临时救助对象户45户185人次,发放救助金额41.8万元。凌云县还率先在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每年向全县8个乡镇预拨25.36万元给乡镇进行临时备用,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问题。
为加快推进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凌云县多措并举抓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保障高龄老人安享晚年,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让他们的晚年生活过得安心、顺心、舒心,让高龄老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怀和爱护。十三五以来,凌云县累计投入2157万元,建成凌云县老年养护楼1栋、福利院综合养护楼2栋、提升改造乡镇8所敬老院。据统计,今年以来,凌云县共拨付80岁及以上老人高龄补贴 313.6530万元,惠及 4722名高龄老人。
近年以来,凌云县着力改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近年大力开展了“九九重阳节”一系列活动,不断丰富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特别是通过积极发展社会爱心组织,进一步发挥老年协会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来到老人身边开展“家聊”活动, 重点针对留守、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群进行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形成了敬老爱老助老好风气。
图文丨韦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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