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推荐,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的两位老夫妇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两年的意外险。没想到之后事故真的发生了...
有一天,老夫妇在家取暖时,意外发生煤气中毒,妻子死亡,老先生成了植物人。面对这样的天灾人祸,他们的女儿昌女士非常难过。
不幸的是,老两口投保意外险可能会缓解这个尴尬家庭的经济压力。
昌女士忍着悲痛,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希望能得到赔偿。不料当昌女士提出申请理赔时,对方却表示一分不赔!
这让家破人亡都过不去了,这家保险公司就是骗子!
据昌女士介绍,与保险公司的沟通非常困难,多次推脱,最后甚至直接发出拒赔通知。根据拒绝赔偿通知,拒绝赔偿的理由是:被保险人(母亲)在投保前有高血压病史等疾病,属于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索赔责任。
报告意外保险,发生意外事故,高血压与事故有关吗?
网民们纷纷议论。
这实际上涉及到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因为报告中的被保险人购买的是组合型寿险产品,由主保险和附加险组成。如果保险人在投保时询问是否有高血压病史,高血压病史影响保险人是否承保,因为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如果保险人对销售有误导,对被保险人有误解,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然后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独购买意外险,履行告知病情的义务,理赔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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