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待遇,加强对意外伤害承办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基金安全,靖安县医保局根据《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实施办法》从三个方面有效应对了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发生率高、情形复杂多样情况,解决了长期以来意外伤害界定无可操作性强的指导办法,无统一标准的经办流程等问题。
一是明确保障对象和支付范围。明确了靖安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为保障对象,详细对基本医保意外伤害支付、不予支付范围作了明确界定,有效发挥基本医保民生保障作用。
二是明确补偿流程和经办机构。结合当前我县医保经办实际情况,统筹基金监管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意外伤害的备案管理、材料申报、费用结算流程,出台限时办结、直接结算等举措,推动意外伤害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三是明确监督管理和有关要求。分别从参保人、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几个主体明确责任要求,对医保经办机构核查管理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要求,有效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来源:宜春市医保局_市县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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