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开车的司机可能都有疑问,车险改革后车损险自带不计免赔,而三责险也没有不计免赔设置,日常事故不是100%赔偿吗?
但现实是,如果汽车撞人,对方受伤住院费用,保险公司一般只能赔偿70%-80%,为什么不能全额报销呢?
回答其实很简单,保险公司确实是100%赔付,但指住院期间100%报销合理费用,不计免赔是指不计免赔,不计全部费用。
这一合理费用是指在医疗保险范围内用药,对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不予理赔。
一、交强险和三责险规定人身伤害费用:
日常交通保险最高报销人身伤害费用1.8万元;三责险赔偿金额取决于个人保险金额,如100万、200万或300万。
第七条交强险规定:
第七条交制保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生命体征稳定但不采取处理措施会造成生命危险、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方责任保险免责条款第六条规定:
(六)超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部分不予赔偿。
二者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不赔偿对方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自费药品,发生的自费药品需要肇事者自行支付。一般人伤住院医院或多或少都会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材料。
交通保险死亡伤残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赡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强险可以报销对方的住院费用: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三责险也可以赔偿上述费用,但不赔偿对方的精神损害。三责险赔偿范围略低于交强险。
二、住院自费药不能赔偿怎么办?
车险改革后增加医疗保险外用药责任保险,投保后三责任保险可以报销对方住院期间的自费药品。
现实中很多车主在投保时发现保险公司有这种附加险,有些地区不卖,投保时无法检查。保险公司担心车主一旦投保,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基本会触发理赔。车主投保时可以检查,尽量检查。
另外,第三方责任保险不赔偿对方的精神损失,强制保险可以赔偿,但金额有限;第三责任保险必须附加精神损失费,才能赔偿对方的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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