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ST东洋(002086)索赔条件:凡于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1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索赔依据】
2019年9月30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东洋,证券代码:002086)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9年9月2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东方海洋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对车轼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90万元。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表示,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一)未披露东方海洋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划转事项、(二)未披露东方海洋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票据往来事项;
二、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 年度报告的个别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
【案件进展】
ST东海洋于2019年9月30日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铭沣律师团队迅速整理首批参加索赔的投资者的资料。首先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后收到法院通知东海洋索赔一案已经转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021年8月30日,东方海洋发布《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进展:截止公告日,已收到416名原告起诉:
其中:188名原告撤回起诉(已收到上述48名原告的撤诉民事裁定书,其余140名原告案件暂未收到撤诉民事裁定书),撤诉原因主要是首笔有效买入时间在揭露日之后买入,其余228名原告案件进入损失核定阶段(其中又有36名原告不在索赔区间但未撤诉)。剔除上述不在索赔区间的案件后剩余192名原告案件将进一步剔除系统性风险占比,具体剔除比例以专业机构出具的损失核定报告为准。
铭沣律师团队于2019年底代理首批投资者向青岛中院申请立案,青岛中院接收了材料后案件一直没有进展,直到近期才收到消息。
青岛中院近期开始批量处理东海洋索赔系列案件,核算损失、调解或者开庭审理一系列程序开始启动。2020年下半年以来,针对东方海洋的投资者索赔诉讼陆续开庭审理。
铭沣律师团队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关注东海洋索赔案件进展,建议投资者尽快联系铭沣律师团队起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索赔条件】
*ST东洋(002086)索赔条件:凡于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1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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