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乡下老年人于2012年正常购买社会保险100元/年,至15年已经正常购买四年,年龄51岁。现在想转为几千元/年的社会保险。
1、请问可以转四年吗,再补交4年余下金额?
2、是持续交15年至62岁,再享受养老保险。?还是在56岁时将余下几年的金额一次性交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
3、是什么部门再负责此项政策的执行?
4、今年缴纳基数是多少?
合江县人社局回复:
1、咨询可否转移四年,再补交余下金额问题。根据川人社办发〔2015〕10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可自愿按转入时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费年限作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即如其正常购买城乡居保四年,可转移并补交保费差价金额。
2、咨询是持续交15年至62岁再享受养老保险,还是在56岁时将余下几年的金额一次性交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的问题。该网友家里老人参加城乡居保时间为2012年,按现行政策规定,2012年才有缴费记录的,转移后只能逐年交满15年后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
3、咨询是什么部门在负责此项政策的执行问题。合江县目前办理转移,是在参保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窗口。
4、咨询今年社保的缴费基数问题。2015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分为一档4308元、二档5376元、三档6456元、四档8604元、五档10740元,参保人员可以任选一档次缴费。
已于近期电话联系该网友,做好了政策解释,同时告知了其户口所在地乡镇经办人员联系电话,如有转移意愿,请详询后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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