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不宜再涨
吴晓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为提高农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防止精准扶贫中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但据了解,新农合个人缴费从刚实行试点时的10元,之后缴费标准逐年上涨,2020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每人同比上涨30元,2021年每人缴费标准同比又上涨30元,达到了280元。随着新农合个人缴费不断上涨,目前许多乡(镇)村出现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矛盾的问题。
一是新农合缴费标准逐年上涨,少数人缴不起。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按一个家庭正常4口人计算,要年缴1120元才行,家里孩子多的交得更多,这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负担。二是农民参合意愿不强,有的人不愿缴。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家庭经济状况影响,大部分农民缺乏健康意识和风险意识,加之对新农合政策变化掌握不清,以及门诊补偿额度较低等因素,大多数农民得不到利益驱动,参合积极性不高。有群众反映,之前交了也没有什么用,缴了钱也白缴。三是农民的逆向选择,新农合征缴难。资金筹集是以农民自愿参合为前提,高风险者如老弱病残的参合意愿强烈,尤其是因病致贫对象,但他们经济来源有限,收入低,长期服用药物,导致缴费能力有限;低风险者即年轻健康者收入虽然高,但参合积极性不高,且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因单位统一缴纳或者因全家外出无人代缴,给税务部门在征缴中带来了很多难度。
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缴费涨幅要降低。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议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保持现在的基数,来年不宜再上涨,或是涨幅不宜提高。
二是宣传引导要到位。各乡镇要将新农合政策的宣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利用多种形式将新农合政策中的门槛费、分段报销比例、报销药品目录等作为重点宣传到户到人。同时,要切实做好公示工作,用事实引导农民自觉参合,有效增强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意识。
三是医技水平要提高。进一步加强乡(镇)村卫生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医技水平,方便参合农民的门诊报销,遏制“小病花大钱”现象发生。
四是新农合政策要深化。逐步探索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相接轨机制,真正解决疾病治疗和预防等方面的需求,不断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和普惠度,让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
(作者系湖北省竹溪县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