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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河北活动
编者按:2020年12月30日,邯郸一燃气公司在用户家中检查时发现燃气表有明显插线插过的痕迹,怀疑用户偷盗燃气,摘掉了燃气表。燃气公司计算实际应该追缴的费用是75935元,但本着查处一户教育一户的原则,以及用户家的实际情况,最终给出了16500元的民生价。16500元包括燃气最低补交费用15000+燃气外移费1000元+燃气表费500元。
燃气公司的计算依据是《邯郸市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盗窃燃气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盗窃燃气时间和月均用气量无法查明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盗窃燃气日数:自计量装置最近检测之日或者通气之日起计算。(二)每日盗气时间:非燃气采暖、制冷居民用户按4小时计算;商业用户按照8小时计算;燃气采暖、制冷用户每日按24小时计算;工业用户按照运营班次核定。(三)设备用气量按照每台设备铭牌标定的额定用气量的总和进行确认,无法确定的,按盗窃燃气设备最大流量计算。凡连接盗窃燃气的燃气设备均为盗窃燃气设备。(四)盗窃燃气数量的计算公式:盗窃燃气数量=盗窃燃气设备额定小时用气量×日用气时间×盗窃燃气日数-当期已合法计量的气量。”
该用户的起算日期为2016年1月的接表之日,到2020年12月30日摘表之日止,总计1717天。根据胡大爷开通燃气的时间以及燃气的使用量,扣除掉他购买的燃气量之后,计算出应当追缴费用为75935元。
值得商榷的是计算补交数额时盗窃燃气日数的起算日期,根据《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燃气用户免费提供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对城镇居民燃气用户入户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农村居民燃气用户每年入户检查不少于两次,在首次通气和每个采暖期前应当进行入户检查;对单位燃气用户每年入户检查不少于一次。
此外,《邯郸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入户安全检查制度,每两年至少对燃气设施、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燃烧器具及连接件、紧固件免费提供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
燃气公司应当进行定期对燃气用户入户检查,检查的范围包括燃气计量装置,如果燃气公司有对燃气表进行检查而未发现问题,则应当以最近检测之日为起算日期;如果燃气公司未对燃气表进行定期检查,则燃气公司具有一定过错,以2016年1月接表之日作为起算日期显然就不合理了。《邯郸市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盗窃燃气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以通气之日作为起算之日,适用条件应当是通气之后尚未截至应当入户检查的期限。
参阅:
1、【专稿】如何定性盗窃燃气?违法所得如何计算?
2、【干货】盗窃燃气数额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案例
以下为报道整理:
邯郸市复兴区后郝村的胡大爷家中平时几乎无人,用不到燃气,然而最近这段时间胡大爷却因为燃气愁得不行。胡大爷称燃气公司把表摘走后怀疑其偷气,还要罚款16500元,这是咋回事?
燃气表被摘走 需补交16500元
胡大爷道出了自己的情况:2020年12月30日,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家中对燃气表进行拍照检查,工作人员告诉胡大爷家的表里面有个白点,需要校准,于是把燃气表给摘掉了。而后大爷去燃气公司询问情况则被告知“表有问题,需要交16500元”。
当天下午胡大爷到燃气公司,对方告诉他,他家的燃气表存在问题,给他开了一张违章用气整改通知单,并告诉他要交16500元。
燃气表有线插痕迹 怀疑违规偷气
大爷称燃气表自己完全没有动过,突然被告知需要缴纳大额罚款这让他很不解。
在违章用气处理室,大爷向工作人员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工作人员回应:燃气表内有改装的痕迹,需要进行相关规定的处理。
“我很负责任的告诉您,第一次去您家点火的时候是单封,后期是双封,说明这个燃气表已经明显被动过了。”工作人员表示,胡大爷家的燃气表中有明显插线插过的痕迹,这就是违规偷气的明显特征。他们村子里有80%的燃气表,都存在这样的状况。因为这一项违规属于相关规定中的第12项,这一项是没有明确写出来的,工作人员只是按照规定在违规通知单上勾选出了这个选项。检查人员在现场拆检的时候会当场告诉户主,究竟是哪里违规。
但胡大爷说,修表一直都是工作人员进行的,自己从来没有动过这个表。对方拆表的时候确实说过出气口有问题。但燃气表是由燃气公司来维护的,自己从来没有碰过这个燃气表,他认为这上面的问题应该是工作人员动过才造成的。
然而工作人员却表示,这个表一直安装在老大爷家中,没安装在自己家中,自己怎么可能会动这个手脚。
大爷和工作人员都不承认自己动过燃气表,事情陷入了僵局。
那么16500元的金额究竟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邯郸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给出了相应的解释:
那么这16500多元的费用究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这个费用是他们根据《邯郸市打击破坏燃气设施和盗窃燃气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要求计算出来的。
根据胡大爷开通燃气的时间以及燃气的使用量,扣除掉他购买的燃气量之后,实际应该追缴的费用是75000多元,但是本着查处一户教育一户的原则,以及胡大爷家的实际情况,他们最终给出了16500元的民生价。16500元包括燃气最低补交费用15000+燃气外移费1000元+燃气表费500元。
不认可处罚结果 已上报公安部门
对于这个处罚结果,胡大爷连连喊冤,他表示自己2018年之前一直和老伴住在女儿家,家里几乎没有人,根本不会用到燃气。自己家使用燃气也是买多少用多少,他也出示了自己这几年购买燃气的单子来证明。
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检查结果已经显示这块表是一块违章表,他们只是根据规定作出处罚,如果当事人不认可,接下来他们也会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或者报案由他们来进行处理。
争执至此,燃气公司已将此事上报给了司法机构等待处理。燃气表被动是真,可究竟应当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希望燃气公司可以重视相关的问题,能够尝试用其他途径来调查清楚燃气使用情况,杜绝类似的燃气费用争执问题。
在这里更是要提醒大家:不要改装燃气表,毕竟受到处罚是小,改装后的燃气表有安全隐患才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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