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洮县2021年度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
为了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精神,现就做好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申领主体: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招用或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小微企业。
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补贴标准:按小微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纳部分。
3.补贴申领需提交材料:①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②劳动合同复印件;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④需要证明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材料。
4.其他事项:申请企业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材料不全告知补正后仍不能提交所需材料者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临洮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办理地点:临洮县洮阳镇统办二号楼238办公室
办理时限: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9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2-2239281
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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