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南阳讯(记者 曹蕊)8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对2021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上调,各地确保年底前将增加待遇发放到位。此次待遇水平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此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1至6级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150元、140元、130元、120元、110元、100元。此次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调整额度为65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85元)。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此外,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946元的50%、40%、30%核定,即2973元、2378.4元、1783.8元。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25元的标准执行,不再区分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和其他地区。
此次待遇水平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所需费用,由现发放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资金渠道支付。
编辑:冯长顺
审核:李萍
终审:柏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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