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于公众号「尹娜」,本文为「尹娜」的第 187 篇原创
发现身边不少高净值人群还没有系统的财富规划思路,开一个高净值客户财富规划系列。
这第一个案例是在同方全球人寿高客中心成立发布会上介绍的,当时介绍的非常简单,我拿来做为案例进行具体分析,并给出详细的规划方案。
一、案例
王女士49岁,是猎头公司老板,公司年利润200万元,个人可投资资产3000万元以上,每年投资收益约200万元。
王女士年轻时离异,独自带儿子长大。儿子亮亮24岁了,交了个女朋友,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眼看儿子即将组建自己的小家庭,王女士开始考虑未来的生活安排及财富规划。
王女士自己有离婚经历,对婚姻风险有清楚的认知,而且儿子亮亮从小性格懦弱,王女士担心儿子未来万一发生婚姻风险,会导致自家财富外流。
王女士以后没有再婚打算,希望规划好养老资金,保证自己养老生活品质,同时安排好对儿子资产传承。
二、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王女士最担忧的是儿子婚姻风险导致财富外流,但其实也同时存在财富传承风险。
王女士离异,父母健在,有两个兄弟姐妹,法定继承人有父母、儿子三个人。需要在保证父母生活的前提下,做好对儿子精准传承的安排。
规避儿子的婚姻风险和财富传承风险,有三种方案:第一,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第二,投保年金保险;第三,设立家族信托或保险金信托。
01 要求儿子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王女士可以要求亮亮和女朋友在结婚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由于结婚时亮亮还年轻,母亲王女士并没有把太多财富转移到他名下。但随着母子俩年龄逐渐增长,母亲会越来越多的对儿子的事业和生活进行经济资助,发生财富转移。
如果没有做好安排,母亲在儿子婚后赠与儿子的财产,是小两口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小两口婚姻发生风险,这些财富会进行分割。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就可以化解王女士的担忧。也许有人会问:婚前财产就是个人财产,还有必要签协议吗?
的确,婚前王女士已经转移给亮亮的财产就是亮亮的个人财产,无需担忧婚姻风险。如果担心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想要留存确定证据,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而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婚前”是指协议签订的时间,协议的内容主要是对如何分配婚后所获得的财产进行约定,比如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都分别算谁的。这样将来王女士给儿子的财富就不会受到儿子婚姻风险影响。
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在结婚前,小两口就把财富归属问题摆在桌面上,把“丑话”说在前头。但对于大部分正在热恋中的小情侣而言,是很难接受的。
02 投保年金保险和终身寿险
年金保险:生前传承。
王女士可以为儿子亮亮投保年金保险,或是为自己投保养老金保险,实现资产年金化——将存量财富转化为现金流,保证母子俩的生活品质,同时转嫁婚姻风险。
第一种设计方式,是投保人为王女士,被保险人为儿子亮亮或是自己,可以每年领取一笔生存年金。
由于投保人掌握保单价值,所以保单属于王女士的财产。亮亮只有领取生存年金的权利,不拥有保单的所有权。即便儿子亮亮婚姻变故,对于母亲王女士名下的财富,也不会分割,所以只要王女士健在,保单价值就是安全的。
但这种方式也有风险,需要王女士做好安排,以防万一自己突发意外,导致保单价值变成遗产,产生法定继承风险。
保单变成遗产后,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王女士的父母和亮亮都是合法继承人。而且,由亮亮继承的部分,属于婚内继承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王女士不幸发生意外,保单的现金价值亮亮只能继承到1/6。
为规避这种风险,王女士可以将亮亮设置为第二投保人,一旦自己不幸身故,亮亮成为投保人,持有保单,这就是王女士将保单价值赠与了儿子亮亮。
但在子女婚后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虽然投保人是亮亮,但保单价值属于亮亮和妻子的共同财产。所以王女士同时设立遗嘱,明确保单只赠与儿子亮亮一人,与其配偶无关,来帮助儿子规避婚姻风险。
第二种设计方式,是王女士将保费转给儿子,投保人为亮亮,这样亮亮不仅可以每年领取生存年金,还掌握了保单价值。
这种方式下最好是在亮亮结婚前交完全部保费,保单就成为亮亮无争议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婚姻变故也不会分割。而且能避免母亲王女士意外导致的法定继承风险。
终身寿险:身后传承。
王女士49岁,事业有成,有较好的财富积累,正是安排财富传承的最佳时机。投保终身寿险相当于给要传承的财富加了一个杠杆,以较小的保费投入,锁定较大金额的传承资产。
王女士为被保险人,儿子亮亮为受益人,将来王女士百年之后,保险金不会作为遗产来继承,而是专项给到儿子亮亮。并且亮亮领取的保险受益金属于个人财产,不受婚姻风险影响。
03 将儿子设置为信托受益人
王女士可以设立家族信托或是保险金信托,将资金装入信托账户,将自己和亮亮设置为信托受益人。
这里的信托不是信托理财,而是设立家族信托或是保险金信托账户。信托是最彻底、最安全的隔离方式。
家族信托,是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目前不少私人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设立家族信托的服务,一般设立家族信托账户的起步资金需要1000万元以上。
王女士设立家族信托后,把资金装入信托账户,由信托公司持有、管理、实现增值。王女士在信托合同中将自己和亮亮设立为信托受益人,设置好信托发放条件,由信托公司按照王女士人意愿,向母子俩发放受益金。
保险金信托,是由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合作,为保单投保人开设信托账户。王女士先在保险公司投保一份大额保单——一般要求总保费在300万元以上,然后信托公司以保单为信托资产,为王女士开立信托账户。
王女士可以将保单的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彻底解决自己或儿子持有保单的风险。由于保单持有人是信托公司,而不是儿子小亮,亮亮发生婚姻变故也不会分割保单资产。
如果投保的是大额年金保险,最早从第5年开始就可以每年领取生存年金,保证舒适生活。
如果投保的是大额寿险,王女士将来百年之后,亮亮就可以按照王女士生前设置的信托领取条件,定期领取信托年金,可保生活无忧。
三、具体规划方案
王女士以未来10年左右的投资收益作为保费,投保两份保单:一份养老年金保险,一份终身寿险,用于保障未来几十年母子俩的生活品质,实现财富精准传承。
两份保单都对接保险金信托账户,由信托公司持有保单,并负责身故受益金的打理及发放。
01 养老年金保险:自己养老和儿子生活
由于王女士还希望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于是,以她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养老年金保险,每年交费100万元,交5年,总计500万元。
从王女士60岁、亮亮35岁开始,每年可领取36.2万元,其中,王女士领取20万元,用于保障自己的养老生活;亮亮领取16万元,用于在工资之外补充生活费用,只要王女士在世,这笔钱就可以一直领。
养老年金保险的身故受益人设置为信托公司,万一王女士不幸身故,未领取的养老年金将进入信托账户,作为传承给亮亮的财产,保障日后生活。
02 终身寿险:定向传承
王女士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3000万元保额终身寿险,每年交费120万元左右,交10年,将来王女士百年之后,保险公司赔付3000万元,等于保费的2.5倍。
和年金保险一样,将终身寿险的投保人、受益人都设置为信托公司,保单价值由信托公司掌控,不受法定继承和儿子婚姻风险影响,将来受益金直接进入信托账户,儿子亮亮是信托受益人,其领取的信托年金属于个人财产。
王女士的方案,是用投资收益给全部家庭财富做一个保护罩,确保无论发生人身意外,还是婚姻风险,都不会对整体财富造成伤害,并且把一部分存量资金变成年金,给老年的自己和儿子较好的生活保障。
娜姐结语:
古语说“成家立业”,但事实上在子女结婚后的数十年岁月里,高净值家庭的父母都会对子女进行源源不断的财富支持,陆续把财富交给子女。
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既要提前做好财富支持和传承安排,又要随着家庭财富和家庭结构变化,定期对已有的安排进行调整。
王女士家的第一次财富传承规划完成了,将来还要随着公司利润增长、儿子成长、孙辈出生进行补充和完善。
今天做好预案,明天的风浪才不会打到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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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娜 人民大学本硕 ▏经济学
金融行业10余年丨曾任中国银行团队主管
明亚保险经纪资深合伙人 ▏杰出经纪人
MDRT顶尖会员 ▏TOT ▏明亚高峰会特级会员
专注于中产及高净值家庭保障规划
资产配置 ▏教育金 ▏养老金规划
保险科普群和银行交流群群主
公众号「尹娜」作者
知乎专栏「国有银行十年实录」主笔
在头条丨雪球丨搜狐丨豆瓣丨领英丨微博丨网易号有「明亚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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