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我省医改工作,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通过“三注重”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切实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审核工作。
一、注重政策把握,明确核查思路。开展审核工作之前,我局组织深入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深刻领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本医保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财政部有关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六保”任务,增强审核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梳理政策规定,正确履行审核程序。认真研讨历年审核发现问题、成果经验,制定审核方案,明确审核内容、审核重点,提升审核效率。
二、注重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开展审核期间,我局积极走访福建省财政厅、医疗保障局、税务局等单位,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和协调对接。一是全面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资金组织落实和申报情况,掌握中央资金预拨总量、省级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执行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和政府资助个人缴费未及时拨付到位、虚报参保人数基数等情况。二是充分了解全省基本医保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情况,剖析我省基本医保数据库架构和字段内涵,结合监管需求不断修正脚本提取数据。三是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取了福州市和宁德市两个地区开展现场审核,深入基层实地核实情况,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结合财政、医保部门提供的资金拨付凭证、银行回单等材料,对资金下达及时性、资金拨付和使用规范性进行审核。
三、注重审核要点,剔除虚假参保。在审核过程中,我局重点审核三类虚假参保行为:一是关注居民医保制度内重复参保和职工医保1年以上的跨制度重复参保情况;二是关注冒用服刑人员社保卡继续参保情况;三是关注冒用死亡或失踪人员社保卡继续参加参保金情况。根据审核要点,通过交叉比对医保、人社、民政、税务等部门数据信息,核实参保人员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筛查重复参保、死亡人员参保、服刑人员参保等虚假参保行为,核减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同时,要求省医保局进一步追回上述人员骗取医保基金情况,加强与省人社厅、税务局协作,加大医疗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防范基金支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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