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省银保监局了解到,自2015年批准颁布《广东省巨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至今,巨灾保险已覆盖全省(不含深圳)18个地市,累计实现保费收入约8亿元,完成赔款超过10亿元。
我省是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巨灾保险作为巨灾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应对暴雨、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省巨灾保险采取指数保险的模式,以政府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以触发巨灾的参数如连续降雨量、台风等级等作为支付赔偿的依据,在上述参数达到一定阈值时,保险公司无需进行查勘定损,即可向政府支付相应保险赔付金额,用于灾难救助、灾后重建和社会救济,有利于提高救灾效率。
业内人士表示,巨灾指数保险的赔付触发机制来自气象部门公布的灾害等级,要进一步完善巨灾指数保险,还需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预测性建模等技术,构建有效、可靠的巨灾风险模型,为巨灾风险评估、定价和预防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据介绍,目前财政救助、社会捐助是全国大部分地区自然灾害灾后损失补偿的主要资金来源。据平安产险企财险经理崔菲介绍,在全球有关灾害损失补偿的统计中,来自保险公司的赔款占36%以上,发达国家甚至高达80%,而在我国许多灾害中,占比甚至不足5%。
“要在巨灾面前提升城市韧性,还需由政府主导、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和个人的积极性,构建多主体各有分工、协调联动的城市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崔菲说。央新
(文章来源:揭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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