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不少内江市民
都很关心下面这个问题
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怎么算?
近日,内江市民廖女士
向市长信箱投信咨询了
关于生育津贴的相关问题——
市长,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生育津贴的相关问题。目前四川省规定产假为158天,纯母乳喂养假有30天,单位在社保局报销领取158天的生育补贴,且工资和生育津贴中二选一。
请问选择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怎么算?
内江市医保局收到来信后
立即回复了廖女士的相关问题
廖女士:
您好!您咨询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问题,内江市医保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生育保险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即158天,难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个婴孩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对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如您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欢迎致电0832—2025428,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图文:中国内江网络问政平台
编辑:罗宇环、李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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