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人社局发文通知,我市全面启动普惠性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政策。全市返还资金总量约2000万元。
本次稳岗返还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4号)和省八部门《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精神开展的。返还对象包括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本次返还的条件:1、2020年度失业保险正常参保缴费;2、未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3、未进入破产清算行列;
4、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返还企业须有公司账户,不得提供个人账户。
本次返还的标准有两个:一是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大型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的,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二是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中小微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通知明确了返还方式:鉴于目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从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高频事项提速办出发,充分体现稳岗返还“普惠性”原则,我市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采取“不见面”方式,实行“免申报、免资料、零跑腿、速发放”的“免申即享”措施。由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审核企业的资格条件。
通知还强调了返还资金的使用要求和纪律。(市就业局 彭晗)
【来源:市人社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