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弃保潮”越发严重,医保局出手,主抓“小病大医”
每年10-12月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周期,我们农民用宝、微信、社会保险局窗口等各种方法付款《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国家再次强调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标准上升30元,最低缴纳标准每人每年280元,但是,这个消息一出来,农民“断缴”声音此起彼伏,“弃保潮”愈演愈烈。
众所周知,普及和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农民看病困难,避免“因病脱贫”问题加剧,面对高医疗费用,90多个农村家庭负担不起,农民最迫切希望通过医疗保险来减轻经济压力,但是,随着新农村协同组合(现在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险制度的持续实施和改善,农民看病的压力是“徒增”,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标准“连年上升”
在农民的认识中,医疗保险是为了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为什么到医疗保险费每年涨价?新农村合作社的缴纳额从最初的10元/人/年上升到2020年的280元/人/年,足足是28倍。
280元的缴纳标准没有给普通农村家庭带来经济压力,但新农村协同组合的价格每年都在上涨,给农民带来“心理负担”,而且,支付这个钱真的花的次数很少,白白造成金钱上的浪费。
轻度大医生,诊断的费用是“狂暴”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农民发现自己的诊疗费比以前多了,以前感冒发烧,在诊疗所吃药十几元,甚至几元?现在不仅药费贵,检查项目也多了,一看到病,反而更费钱,毫无疑问,这一点与医疗保险实施的初衷不同,很多农民认为如果支付了医疗保险的话,应该付更多的钱去看病,我宁愿不付钱。
事实上,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呢?根本原因在于医疗保险费支付标准的上升,根据调查,一些私立医院和医生为了自己的利益,让患者进行多余的检查,这些检查即使使用医疗保险也无法报销,农民对新农合作政策产生了误解,加入保险的积极性大大降低了。
为此,为了解决“小病大医”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的保障,国家医疗保险局除了明显超标和制度保障功能混乱之外,对部分医生的“小病大医”行为给予严厉处罚的同时随着个人缴费标准的提高,加大补贴力度(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国家补贴每人年不超过550元),并扩大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范围,提高费用结算比例,将慢性病用药纳入医疗保险保障系统,进一步降低我们老百姓的医疗费用,减轻经济负担。
如上所述,我们希望在医疗保障制度得到改善和完善的同时,我们农民不再采取“放弃保证”的行为,结果,新的农村合作社是医疗保险的福利,在任何人都不能保证自己和家人不生病的情况下,我建议积极加入保险,否则到2021年真的不能享受清算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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