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印发《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邮政管理局积极跟进推动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自今年8月起,快递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购房贷款优惠政策。
《办法》提出,快递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按使用产品约定履行缴存义务后,在全市辖区内新购城镇自住住房,且属于家庭首套住房的,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缴存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及未提取使用销户一次性缴存补贴。
【来源: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