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一)本市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或零就业家庭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或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或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二)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三)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
【办理材料】: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7号潞城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大厅。
【办理时间】:全年
【联系电话】:89580736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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