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市直参保单位:
因恩施州社保局拟于近期添加社会保险费征收核定单单据有效期,请各参保单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恩施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
【来源:中国硒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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