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实习生张哲/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独家获悉了一份有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的民事判决文书,其案缘由是关于阳光财险与一家货物运输公司的保险纠纷。一般来说货运公司都会为车辆及货物购买足额保险,而这次突然将一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货运公司出车祸百万耐克无人赔
据企查查披露的公开信息显示,这家货运公司的名字叫江苏瀚铭供应链管理公司。2019年初,该公司在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双方在合同中载明,在被保险人按约向被告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本预约保险单中列明的承保条件和条款承保货物运输保险,保费97000元。
然而,意外在保险合同签订后不足半年便发生了,2019年5月31日,江苏瀚铭供应链管理公司接受案外人委托承运一批耐克鞋服及塑料粒子货物自江苏昆山发往成都。第二天该公司的承运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车上一大批耐克鞋服受损,损失达110多万元。
据悉,相关部门鉴定后认定驾驶员苟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货物金额达百万元,由司机直接赔偿也不现实。于是江苏瀚铭供应链管理公司立即向阳光财险报案,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派公估人员进行公估,出具了《公估报告》,但是并不认可该公司请求的赔偿额。
双方就赔偿金额争执不下。基于此,2020年10月,江苏瀚铭供应链管理公司把阳光财险上海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介入定损责令保险赔偿
根据民事判决书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今年3月本案正式开庭审理。
江苏瀚铭供应链管理公司作为原告,诉求并不复杂,要求阳光保险支付保险理赔款1298525.83元及利息。因为事故引起的货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保险理赔款。
而一审法庭中,阳光保险上海分公司辩称,首先原告公司只是涉案保单的投保人,而非被保险人,其无权向被告主张保险理赔款;其次江苏瀚铭公司声明的货物价值并无权威机构背书;此外,耐克公司并未对这批货物保价,按托运单背面条款的约定,原告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货物总运费的二倍。
针对阳光保险对保险责任的回复,江苏瀚铭公司向一审法院申请货物损失进行重新鉴定。经鉴定,本次事故中货物未扣除免赔额的话损失为1081218.87元。但是被告阳光保险认为法院的委托鉴定结论并不科学合理。
经过一审法院的审慎调查后查明,2019年原被告订立的保险合同规定“单一运输工具限额人民币6500000元,每一运输工具适用于手机和电脑、易碎品以外的所有保险标的”。并且,事故发生后,就耐克鞋服,原告委托人通过抵扣运费方式已经赔偿权利人1117775.83元。
除此之外,一审法院今年3月底发布的民事判决书认为,江苏瀚铭公司出具的发货明细、索赔函、货值证明等均真实有效。于是,法院判决原告公司有权获得赔偿。因双方约定了免赔率,可以10%的免赔率计算免赔额。最后法院责令阳光财险赔付江苏瀚铭公司共计1032564元。
(责任编辑: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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