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已开通联网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可以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如果联网结算失败,或者就诊的医保定点医院未开通联网结算,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全额垫付,然后凭社会保障卡、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电子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因意外伤害住院申请手工报销,另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申报表》。
问题2:宜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政策是什么?
直接结算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问题3:宜昌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和本地有什么不同?
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个人自付10%后,其余部分按规定报销。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承担。全年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为1000元执行,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减半。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
【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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