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元县医疗保障局全面落实缩短退休缴费年限的措施,切实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待遇。
据悉,政策调整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需累计缴满二十五年或一次性补满二十五年才能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自今年7月1日起,庆元县用人单位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二十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其缴费年限累计未达到二十年的,可以继续按月延续缴纳或者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职工医保费。
此次医保退休年限缩短五年,减轻年限不足的参保群众资金压力。此外,参保人还可选择按月延缴,有力减轻一次性支付的压力。
来源:庆元网 通讯员 谢燕君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