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业中,违规展业行为屡见不鲜,甚至成了行业潜规则,被监管发现后,大多也都是处以数目不等的罚款处罚了事。然而,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代理人曹某因违规展业,被处以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这好像是保险行业代理人头一回。
个人保险代理人被终身禁业
近日,山西银保监局发布公告称,因曹某担任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期间,在销售保险过程中存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行为,曹某被处以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因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处罚文书,故依法送达《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仅披露了曹某的违规事由,却并未说明其销售细节。
其实,银保监会处罚返佣的案件并不少,但罚得如此重还是首次。这彰显了监管打击返佣、杜绝恶性竞争、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监管机构曾多次处罚返佣行为
据了解,保险代理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保险佣金,即在与客户签订保险合同后,所赚取的提成。部分保险代理人出于某些原因,在保险业务达成以后,向投保人返还保单保障以外的利益或佣金所得的行为,被业内视为“返佣”行为。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和从业人员,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监管机构曾多次处罚返佣行为:
某人寿业务员因在投保过程中给客户送锅被罚1000元;某人寿业务员因在投保过程中给客户送净水器被罚1000元;针对某人寿代理人姜某的返佣行为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违反规定将会给予警告与罚款。而香港保险的投保过程中,返佣的危害更大——保单作废。
相关法律规定保险不能“打折”
为了矫正不可健康持续发展的激励政策,此前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关于提供佣金制度有关材料的函》(人身险部函〔2021〕126号),全面启动人身保险行业佣金制度调研工作。
寿险业内人士表示,很多人买其他商品时都希望得到折扣,但保险比较特殊。一方面有相关法律规定不能“打折”,另一方面,购买保险更多是为后期服务付费。返佣后的部分保险代理人,由于把自己应得的佣金返给了客户,很容易出现后期服务不上心的情况。这类保险代理人若长期存在触犯法律的行为,一旦暴露轻则被批评教育,重则被吊销从业资格1—3年,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终身禁入保险业。最终会导致客户的保单变成“孤儿保单”。
财险业内人士表示,返佣的背后是行业竞争仍然以“价格战”“人海战”为主,产品同质化,服务不到位。保险公司业绩考核压力大,部分销售团队和销售人员,只能通过返佣变相的降价来完成业绩,最终导致产品和服务质量得不到实质性的提升,客户和保险代理人两败俱伤,陷入恶性循环。
来源:生活晨报
编审:温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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