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和流通秩序,切实保障公众使用的权益,提高全社会对维护人民币现金使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有关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现对因拒收现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主体开展专项公示。本次公示的行政处罚主体共18个,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底。
两部门高度重视规范和便利现金收付相关工作,将努力解决“数字鸿沟”对老年人群体日常消费带来的困难,切实保障公众合理、安全、顺畅使用现金。欢迎广大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共同维护和谐便利的现金流通环境。
拒收人民币现金行政处罚专项公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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