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指南近日发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不含境外)急诊一次性住院或因其他情形异地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参保人员可以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上预约申请报销,填写预约申请单,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报销材料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市各分公司经办窗口申请报销,或直接携带报销材料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市各分公司经办窗口申请报销。
【申报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医院收费票据。
3. 医疗费用清单。
4. 病历复印件或诊断书。
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社保卡银行功能未处于激活有效状态,须另提供哈尔滨银行账户;外伤住院、急诊住院或医疗费用总额超过 2 万元(含 2 万元)的患者须另提供完整的病历复印件。
【申报地址】
1. 哈尔滨分公司道里区尚志大街 93 号 2 号和 3 号窗口。
2. 南岗支公司南岗区花园街 281 号 5 号窗口。
3. 太平支公司道外区东直路 150 号 4 号窗口。
4. 香坊支公司香坊区公滨路 393 号 9 号窗口。
5. 平房支公司平房区青年街 35 号 4 号窗口。
6. 呼兰区公司呼兰镇南大街 307 号 6 号和 7 号窗口。
7. 阿城支公司阿城区延川大街 427 号 6 号窗口。
8. 阿城区保障局阿城区金龙路 7 号 11 号窗口。
9. 双城支公司双城区花园大街 100 号 5 号窗口。
10. 双城医保局双城区新兴街 99 号 10 号窗口。
记者 于勇澜
本文来源: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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