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20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367号建议的答复》,就人大代表提出的“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报销平台”等建议作出回复。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庹必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医疗保障平台的建议》,其中提出,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报销平台和医保所有业务的网络系统平台。
对此,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快形成自上而下的全国医保信息化“一盘棋”格局,国家医保局正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包含公共服务、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等14个业务子系统,能够支撑提高全国医保标准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重点推进公共服务、经办管理、智能监管、分析决策四类医保信息化应用的总体目标。预计2021年底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建成后,全国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应用格局基本形成。
其中,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主要以国家医保局作为业务协同中心,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的备案,提供各省之间异地就医信息的交换渠道。目前,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已在广东、青海、河北等16省多地上线使用,总体运行平稳、高效。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指导地方加快平台的落地应用,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维护参保主体的合法利益。
而在20日举行的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培训班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2020年11月以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在广东、青海、河北等19个省份58个地市落地应用,有效覆盖4.9万家定点医疗机构、7.1万家定点零售药店,为2.7亿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其中,青海、海南已经实现全业务全省范围上线,河北完成主要业务全省范围上线。
为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网上不能办、异地不能办”等问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在异地就医结算、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智能监管、药品集中采购、医药价格监测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异地就医结算为例,2020年5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上线。该系统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40多个医保统筹区,实现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在门诊结算方面,2021年2月1日起,29个省份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子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等多类身份介质,方便群众自主选择。截至6月底,超2.37万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开展跨省直接结算。
在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上,国家医保局还于2019年11月推出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从“卡时代”开始走向“码时代”。
截至目前,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医保电子凭证全渠道激活用户超7.2亿,接入定点医疗机构超21万家,定点零售药店超33万家。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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