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对我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例行调整。
《通知》明确了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原来3726元/月调整为4072元/月。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月缴费金额为223.96元,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月缴费金额为62.71元。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也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根据调整后的缴费金额及时、足额缴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来源:鸭绿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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