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疗保险后,平常小伤小病前往定点药房买药都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但若有住院,手术等情况,报销就是一件较为繁琐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医保卡都是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直接登记结算,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就会影响报销的进度,那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能否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呢?
1、在需要结算出示医保卡时,发现医保卡遗失;出现这种情况,需要携带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前往银行网点进行补办,在补卡期间也可以凭借身份证享受部分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已经申领电子社保卡,也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进行报销,事后在进行实体卡补办。
图片来源:摄图网2、异地就医;异地就医未向参保地备案,也能享受先自费后医保的报销待遇。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3、住院时医保卡未到可报销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医保需要在连续缴纳6个月后才能进行住院报销,如果中途存在断缴,则需要重新缴费满6个月,这种情况是不属于报销范围。
4、医保卡消磁;医保卡消磁之后,医院在结算时就会因为无法识别而影响报销进度,找当地社保机构咨询,充磁或换卡之后即可进行正常的医保报销。
如果不确定自己的医保卡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或者不清楚是否符合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在进行医保报销的情形,可以在就医前拨打医保局的电话进行咨询,又或者可以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来弥补医保报销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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