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名大妈在几年前给儿子买了份保险,原本只要坐等红利就可以,却没想到,她前去取钱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等到儿子年满99岁才可以取钱。可当初大妈听到的介绍是,该保险产品期限为15年,只需要将钱存进去,5年后就可以取出来,而且每年都能拿到红利。(6月21日《新闻晚高峰》)
以常理来说,这种等儿子99岁才能取钱的保险产品应该难有市场,用网友的话说,脑子没问题就不会买。但买保险上当的情况中,往往不是买保险的人脑子有问题,而是保险合同套路深。此事中,保险公司方面称,“年满99岁取钱”这一条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上,李大妈自愿签的合同。
白纸黑字不假,但白纸黑字未必完全代表如实告知:通篇文字内容都是清清楚楚,唯有这最关键一处是小小的一行字,甚至不拿放大镜都看不清楚,这叫告知,还是应该叫“套路”?想必某些保险公司和销售人员是心知肚明的。
理论上说,消费者确有认真仔细阅读了解保险合同全部条款的义务。然而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也有明确提醒被保险人注意关键条款、强调性告知的义务。而认真履行告知义务,避免事后产生纠纷,也应该是保险公司培训业务人员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实中,保险销售特别是寿险这块,所以时常发生纠纷,是有些保险公司习惯了“套路式营销”。而合同“暗藏陷阱”,销售人员对客户大讲特讲收益权益,少讲或不讲、刻意隐瞒关键性条款,甚至误导欺骗客户,一直是保险销售领域颇受诟病的问题。
买保险时,销售人员讲得很动听,理赔时“这个不赔、那个不保”——网友如此吐槽或有些夸张,但买保险过程中的某些“信息不对称”,却是导致保险纠纷多的一大原因。而事实上,面对那一沓印着密密麻麻文字条款的保险合同,即便有一定法律常识的客户,能一字不漏地阅读下来也不容易,就不要说那些老眼昏花而又存在法律知识“短板”的老年人了。而正因如此,才更需要保险销售人员向客户充分讲解相关信息,提醒客户注意关键性条款。
遗憾的是,现实中不少销售人员做得正相反。这个现象,不只是某些保险公司需要反思,整个行业都值得警惕:这样下去,保险会不会被“玩坏”?
“被玩坏的保险业”、“保险套路多、坑深”的说法,网上流行已久。业内和监管层面不可不察。保险业,与其说是通过契约形式聚集资金的行业,不如说是靠信用维系命脉的行业,一旦信用崩塌,保险业本身就难“保险”了吧。
当然,说行业信用崩塌,肯定是耸人听闻的,但于个别保险企业、有些分支机构来说,这种风险未必不存在。虽说,国家为保险业兜底,但国家也只能兜百姓的底、为保户负责。
实际上,自2017年11月1日起,国家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就已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而此事中的某保险公司是否执行录音录像记录、有无可回放信息查询,应有所交代。监管部门也应介入调查。不能是涉事公司一句“需要请示总部”就能搪塞过去的。
大妈给儿子买一份红利保险,却需要等儿子99岁以后才能取钱,这是在坑“不长寿”的被保险人吗?虽说年均寿命在逐年增长,但能活到99岁的人还只是少数;这家保险公司,以赌保户“活99岁”者比例低的“算法”收割韭菜,肯定是稳赚不赔。但它错就错在“太聪明”,太聪明了,难保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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