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徐伟伦 通讯员段海洋
滑板车近年来成为孩子们玩耍的新宠,在小区便道、公园林荫道上,经常会出现孩子骑行滑板车“飞”过的身影。殊不知,这小小的滑板车却潜藏着很大的危险性。
此前,在某度假酒店内,小赫骑行滑板车滑行时,与肖先生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肖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赫无责。当日,小赫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车祸伤。住院期间,小赫进行了左股骨近端骨折固定架固定术治疗。出院后,小赫多次进行复查和康复治疗。 事后,小赫及其父母将肖先生、涉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3万余元。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适当,对于小赫的各项损失,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车辆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肖先生赔偿。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小赫各项合理损失12万余元。 法官庭后表示,这是一起因家长安全意识松懈而引发的儿童被车撞伤事件,孩子骑行滑板车外出时,家长切忌疏忽大意,应及时制止孩子在车辆来往的道路上骑行滑板车玩耍,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文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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