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老年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我市认真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一是按照参保对象条件,做好了参保对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经统计,2011年全市符合条件的60岁及以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计3411人。
二是做好资金筹集工作。根据政策规定,执行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的标准,全年全市共需支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2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01.18万元,市财政安排124万元。
三是办理个人银行专户。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方便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为每位老年农村低保对象办理了个人银行账户,市财政及时足额划入。
目前,已划拨1-9月养老金共计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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