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从7月1日开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将在我市全面实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会使农民“养老不犯愁”,逐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我省确定的缴费及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所需资金由省及试点县政府按6:4的比例分担;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
据初步统计,我市现有60周岁以上农村人口26,490人,按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按55元计算,国家全年应支付基础养老金1748万元。16周岁-59周岁农村人口162,592人,按全部参保计算,参保档次如果统一为300元,省、市补贴共需650万元,按6:4分担,省财政补贴390万元,我市财政补贴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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