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和农村低保是国家为解决城市和农村居民的生活困难而设立的社会救助制度。一般情况下,只要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条件,都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城乡低保。今年截止到目前,已有10多个省份提高了现行城乡低保标准。一起来了解具体的情况吧。
低保,是指国家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居民提供一定数额的现金资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体系。为达到低保标准的人口提供相应补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需要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根据不完全统计,南昌、厦门、济南、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汕头、惠州、江门、肇庆等10个城市2021年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比如南昌规定,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795元;厦门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50元,增幅为6.3%等。
不止这些,在2021年的省级两会上,上海,河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湖南,西藏等7个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明确提出要提高低保标准。另据重庆民政部门透露,还将适当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另外,有些省甚至更准确地提出了上调数额。山西提到了每个月增加20元的城市低保补助,西藏提到了每个月增加到10920元的城市低保补助,分别增加到5060元。
广东和云南也将提高低保标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3〕17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的部署,省民政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分四类地区制定了广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2018年相比,2019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了61.25元/月和56.25元/月;全省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提高了40.25元/月和28.25元/月。
云南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2020年,云南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2019年的610元提高到64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2019年的4200元提高到4500元/人/年。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知识就是这么多了,以上就是哪些地区已经提高低保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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