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全市工伤保险定点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在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召开。会议传达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人员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个《通知》”),讲解了工伤保险定点机构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要求及操作流程,并对我市工伤保险近期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是推进我市工伤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是规范我市各工伤保险定点机构行为的重要工作,也是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和当前“放、管、服”行政服务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对于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做好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抓好两个《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新制订的《济宁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和《济宁市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要求,及时与各工伤保险定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认真履行协议规定,规范其医疗、康复行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控,促进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市社保中心 供稿)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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