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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出了意外,之前公司给买的意外险竟然还能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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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现在,不少公司为员工提供六险一金等福利保障以吸引人才,这其中往往就包括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团意险')。那么,公司给员工购买的团意险,员工离职后还能申请理赔吗?

现在,不少公司为员工提供六险一金等福利保障以吸引人才,这其中往往就包括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团意险')。

那么,公司给员工购买的团意险,员工离职后还能申请理赔吗?

保优赔案例分享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一起团意险理赔案例。

伍先生所在的工厂为其投保了团意险,后续其入职了另一家公司。伍先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申请团意险理赔遭拒,理由是伍先生不在工厂的投保团体内。

通过此案例,可以帮助大家了解,团意险理赔时,因投保公司对被保险人不具备保险利益遭拒赔,如何应对?

01 案件概览

保险险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出险原因:骑电动车时发生意外导致骨折

拒赔理由:出险人员非投保团体内成员

争议金额:3万元

02 案件详情

伍先生今年40多岁,是一家工厂的工人。工厂为全体员工投保了团意险,其中意外身故保额15万元,意外医疗保额3万元。

(截图来源于当事人)

伍先生在团意险的被保人清单中:

(截图来源于当事人)

今年年初,伍先生骑电动车时不慎发生意外,致其右踝关节红肿疼痛,行走困难。

被送往医院急诊后,通过CT检查确诊其右侧踝关节骨折,在医生建议下,伍先生的右踝做了复位固定手术。经住院治疗28天,伍先生情况好转后出院。

住院期间,伍先生共花费医疗费3万多元。出院后,经工厂人事提醒,伍先生了解到自己的情况可以申请团意险理赔,便备齐所有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

几天后,保险公司打来电话称,伍先生提供的工资流水上的公司与投保公司不一致,不予理赔。

伍先生解释道,工资流水上的企业是工厂老板成立的一家新公司,前段时间自己被调来了这家新公司。同一个老板,只是公司名换了,如果不行,可以让工厂开个证明。但保险公司回复说不行,依然坚持拒赔的结论。

不久后,伍先生收到了正式的拒赔通知书,拒赔理由是其不属于投保团体内的成员。

(截图来源于当事人)

伍先生不解,自己明明在被保险人的清单里,怎么能因为工资流水的公司与投保公司不一致就拒赔呢?如果自己不在投保团体内,保险公司当时又为什么把自己写在名单里呢?

带着这些疑问,伍先生找到了保优赔。

03 理赔专家观点

保优赔平台入驻理赔专家在了解案情后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实际上是指投保公司对于当事人没有保险利益,但实际上:

1. 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保险法只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不要求保险事故发生时依然具有保险利益。

2.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载明: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时,当事人与投保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属于保险法中规定的具有保险利益人员之列。

而且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在该保险公司承保的团意险的名单中,说明保险公司认可工厂为当事人投保的事实,同时保险公司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不同意工厂为其投保。

因此,该份团体意外险,是当事人同意工厂为其投保的,即工厂对当事人具有保险利益,所以,该份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3. 该团意险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中并未提到此拒赔理由,即出险人员非投保团体内成员。因此,现当事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受伤,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理应承担保险责任,即按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

(截图来源于当事人)(截图来源于当事人)

综上,保险公司的拒赔并不合理。

04 优赔哥思考

投保公司对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是团意险常见的拒赔理由之一,这也是不少人经常咨询的:离职后,公司给买的团意险是否还能理赔问题的实质。

那么,保险利益到底是什么?它为什么影响理赔?

1. 保险利益是什么?为什么没有保险利益就没法理赔?

保险利益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即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和依据。

保险法中强调保险利益,是为了防范为获得保险赔偿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道德风险发生。

2. 为什么出险时不要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

这是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人身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受到伤害,获得保险金给付利益的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而投保人不会因为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而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是否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没有意义。

因此,只要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即使后来因与被保险人雇佣合同解除或其他原因丧失保险利益,也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人仍有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在团意险投保时,部分保险公司没有核实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出险后又拿此作为拒赔理由,从而引发理赔争议。

当然,如果遇到理赔纠纷,建议各位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保险权益。

#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赔#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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