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领导您好,我姑姑在外地出意外住院了,在老家阜南交的有医疗保险,所以想咨询住院花费的钱回老家阜南如何报销?去哪里报销?又需要带着哪些材料去报销?报销比例又是多少呢?期待领导的回复。
政府回复:
答复单位:医保局
答复意见:
张女士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阜政办〔2019〕18号)第二十条规定:
一、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枪伤、搏斗伤、酗酒、吸毒、工伤、医疗事故以及其他存在第三方责任等情形)住院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二、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摄入异物、蛇咬伤、蜂蜇伤、溺水、在田间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中驾驶农用机械造成的无责任意外伤害、≤7岁儿童和≥70岁的老人无责任意外伤害等),经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公示后,按同类别医院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三、(二)无法认定意外伤害报销。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合规费用的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40%,年度封顶3万元,不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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