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而立之年的小张,在广西南宁市的一家企业工作,小张在平日里的工作中非常努力,再加上每个季度都会有各项任务需要完成,所以有一段时间小张就在公司连日加班。
就是因为这样过度劳累的加班,让小张在工作期间晕倒。随后小张被同事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可尽管这样,年轻有为的小张最后还是没有被抢救回来。
小张的离去使他的家人悲痛万分,家人为小张办理了丧事之后,突然想起小张曾在生前,为全家人购买过综合型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且这笔保额金高达240万元。
随后小张的家人携带着保单到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就在全家人以为这笔理赔金,能够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的时候,保险公司却邮寄了一封拒付保金的通知书,不仅如此,保险公司还单方面地终止了原有的保险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小张的家人对保险公司提出了质疑,面对质疑,保险公司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小张生前购买的是人身意外险理赔,其中必须要满足“非意外、突发的、非疾病的、外来的”指标。而小张的猝死,是因为他的身体内有潜在的疾病,所以才不符合“非疾病”的理赔标准,也因为这样,保险公司才拒绝理赔。
其实针对于意外保险来说,它被“生效时间”所局限着,有的会在购买之后的3-5天之内生效,如果在2天之内发生意外,而保险公司是不进行赔偿的。
除此之外,在医学角度上讲,对于猝死的定义是:那些表面上看上去非常健康的人,是因为某一些潜在的疾病发生造成的突发性的死亡。所以意思就是:猝死的话一般都是由疾病造成的,并不是意外。
小张的家人表明小张在生前的身体状况非常好,并且多年来体检也没有任何问题。当家里人想办法去找当时的推销员来进行作证的时候,保险公司却以员工离职为由拒绝。
随着舆论在网络上不断发酵,并且也在市场保监局的压力下,保险公司最终退还了小张最初的保费,并且终止了合同。
现如今各行各业的压力都非常大,而人们在日常奔波中,难免会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出现大意,以为自己年轻,就拼命工作,大家都知道工作难,身体重要,但有时候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却不得不拼命加班工作,可最后的结果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也希望们能够把握好加班的分寸,不要长期熬夜,毕竟这样做会诱发各种疾病。这个世界上最为宝贵的就是身体健康,绝对不要用牺牲身体作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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