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我县被国务院确定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2014年新农保和城镇居保实现并轨。几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积极努力和社保干部的辛勤工作,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参保45.3万人,参保率达97.5%。其中,参保缴费人数33.5万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金14149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11.2万人,每月按时发放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保险金25971万元,发放率100%。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并在2014年7月份国家人社部调研农保工作时,对我县城乡居保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并受到了省厅及市政府领导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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